為加強學生住宿管理,提高學生自我管理能力,維護學生公寓良好的生活學習環(huán)境,依據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制定本規(guī)定。
第一條 公寓管理
1.學校原則上實行按學院、專業(yè)集中住宿制,每年按畢業(yè)、招生情況進行一次調整。
2.學校后勤公寓服務中心負責學生公寓的管理與服務。
3、學校成立大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,由學校負責人、公寓管理部門、學生工作部門負責人及學生代表組成。
4.以樓為單位成立公寓管理小組,由樓長、學生所在學院輔導員、學生代表組成。
5.各學生寢室推舉一人為該寢室的負責人(寢室長),協(xié)助學校做好相關工作。
第二條 入住管理
1.凡本校學生,均由后勤公寓服務中心統(tǒng)一安排,在指定樓舍房間住宿。
2.在校住宿期間,不準私自調換寢室、床位及家具備品。
3.寒暑假期間,一般不允許學生在公寓留住,如因特殊情況需要住宿的,由本人提出申請,所在學院開具證明,領導簽字,到公寓服務中心辦理準住手續(xù),由中心統(tǒng)一安排住宿房間,集中管理。
第三條 宿舍門衛(wèi)管理
1.學生進出學生公寓樓必須通過門禁系統(tǒng)劃卡;
2.攜帶電腦等出入學生宿舍,應主動出示學生本人證件并在值班室進行登記;
3.學生的自行車、助力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,禁止進入宿舍樓內;
4.嚴禁將寵物、酒水、易燃品、危險品、爆炸品等學生公寓禁止存放的物品帶入宿舍樓;
5.禁止將勞動工具如鍬、鎬、榔頭等帶入宿舍,可由值班室代管;
6.嚴格按規(guī)定的作息時間開關樓門。熄燈后出入宿舍樓時要出示學生證,并向宿舍管理人員說明理由,進行嚴格登記。無法證明本人身份者由值班人員通知有關部門處理;
7.校外人員來訪,需確認被訪者是否在房間,然后憑有效證件進行押證登記,經值班人員允許后進入學生公寓,并在限定時間內取證離開。
第四條 宿舍備品管理
1.公寓樓內備品由本樓樓長(管理員)統(tǒng)一登記、建檔、立帳。分配個人使用的備品,由住宿者負責保管使用,責任到人,簽字驗收;室內公用備品由學生寢室長負責保管并簽字。
2.寢室備品及家具不準拿出室外,教室及公共場所的桌椅不準帶入寢室。
3.公寓服務中心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各寢室(二人以上)檢查公用設施及家具備品,任何人不得干涉、無理取鬧。
4.凡丟失或損壞寢室內備品及設施,要按價賠償。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,并按《永樂高ylg888888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給予紀律處分。丟失寢室鑰匙者立即報告,不準私自配鑰匙、更換鎖具,違反者按鎖價賠償。
5.寢室公物被損壞或丟失,由寢室長向本樓管理員說明原因,辦理維修登記及賠償手續(xù)。不能查明具體責任者,賠罰款由寢室內全體人員均攤。
第五條 宿舍安全管理
1.嚴格執(zhí)行當地電業(yè)部門及學校的用電規(guī)定。嚴禁私接電線、各類插座,嚴禁使用各種電加熱器,違者除沒收電器外,按用電管理規(guī)定給予處罰;由此引起火災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行政直至刑事責任。
2.除陰雨天外,寢室內白天不得開燈照明,假期根據具體情況供電或斷電。
3.宿舍按學校規(guī)定的標準電量供電,超出電量部分由用電人負擔,每月由宿舍管理人員按居民用電價格收繳超額電費。
4.嚴禁將有毒、易燃、易爆、有腐蝕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(wèi)生的物品以及反動、淫穢的印刷品、音像制品等帶入公寓區(qū)內。
5.嚴禁在宿舍內燃燒物品或燒煮食物,嚴禁使用煤油爐、酒精爐、蠟燭等用品用具,一經發(fā)現一律沒收并按學校相關規(guī)定予以處理。
6.禁止學生個人不遵守作息時間,早出晚歸。爬樓、跳窗,由此發(fā)生的人身傷亡事故,責任自負。
7.學生應妥善保管自己的現金、手機、電腦(含筆記本電腦)、照相機等貴重物品,若發(fā)生失竊情況,應及時報告公安部門或學校保衛(wèi)處。
8.因寢室地面無防水層,學生在拖地等用水時不要將水潑到地面,以免通過樓板滲到樓下寢室,因此而造成的損失,由用水房間負責賠償。
9.寒暑假是公寓修整期,學生在離校前應將行李卷起、物品打包,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。學生離校時將電腦、有效證件、現金等貴重物品帶走,避免丟失。如未帶走發(fā)生丟失,責任自負。
10.公寓內嚴禁酗酒。
第六條 宿舍紀律管理
1.自覺保持安靜,不準在樓內大聲喧嘩、跳舞、打鬧、放高音喇叭等。
2.未經允許不準留宿他人,不得出租、出借房間或床位。
3.不允許異性進入學生宿舍,來客或找人一律在值班室會見。
4.學生應遵守公寓作息時間,不得影響他人學習、休息;公寓樓按學校規(guī)定的時間開關樓門,早出晚歸的學生一律出示證件,說明原因,并在值班室登記。
5.室內不準打麻將、賭博、斗毆,午休及夜間熄燈后不得高聲談笑,不得放音響、吹奏樂器等。
6.嚴禁在宿舍區(qū)內飼養(yǎng)動物。
7.不得在公寓區(qū)內亂貼標語、廣告、大小字報,嚴禁搞迷信活動。
8.未經允許不得在公寓區(qū)內從事經商活動;從事公益活動應事前經學校批準。
9.宿舍體育活動一律在室外進行,不得在宿舍樓內踢足球;打排球、羽毛球、網球,踢毽子等。
第七條 宿舍衛(wèi)生管理
1.各寢室每天要有值日生負責清掃衛(wèi)生,做到物品擺放整齊、地面清潔、窗明幾凈、無蜘蛛網、無灰吊、無垃圾、無痰跡。
2.寢室內掃出的垃圾,要倒入垃圾箱內或垃圾道里,不準堆放在走廊或門口。
3.樓內及寢室禁止隨意張貼,亂寫亂畫,床上禁止拉床簾。
4.不準往走廊和窗外潑水,亂扔臟物,燃燒物品,隨地吐痰。
5.不準往下水道或便池內倒殘渣剩飯及雜物。
第八條 學生宿舍退宿制度
1.凡退宿者按規(guī)定接受宿舍管理人員對所在寢室的家具備品進行驗收,然后辦理退宿手續(xù)。
2.畢業(yè)生辦完退宿后,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規(guī)定時間離校者,由所在院系開具證明,經公寓服務中心同意并辦理暫住手續(xù)。
3.在辦理退宿手續(xù)后,寢室設施被破壞,當事人要加倍賠償;畢業(yè)離校的學生令其返校接受處理,否則不予派遣或寄發(fā)檔案。
第九條 獎懲
1.學校每學年評選一次先進宿舍,并予以表彰;
2.學生違反住宿規(guī)定,屢教不改或嚴重違反公寓紀律的,由所在學院按《永樂高ylg888888學生管理規(guī)定》給予紀律處分。